2012-06-17 10:31:19 文章来源:周村教育信息网
七、公示与录取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周村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考试聘用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1、若遇其他未涉及到的情况,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同意后执行。
2、该公告内容由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周村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3、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6195789(区监察局)
咨询电话:6410253(区教体局)
6126180(区人社局)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村区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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