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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军人简章

2012-12-06 13:42:02 文章来源: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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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军人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中 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齐政办发 [2007]4号)、 《德州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计分暂行办法》(德民安函 [2010]1号) 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 、 2011年退出现役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 可参加本次招聘 ;

  2 、 2010 年县委、县政府招聘驾驶员中 2008、 2009年度退伍军人 13人因未参加当年考试,可参加本次招聘;

  3 、 2011年退出现役已安置工作和个人联系工作单位并已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参加本次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人。其中在 三期以上士官、二等功以上荣立者及 5-8级残疾军人中招聘 16人;在二期以下士官及义务兵招聘中 4人。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法,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2年 12月 10日- 2012年 12月 12日

  报名地点:齐河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县民政局二楼)

  报名时,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如实填写《齐河县事业单位从城镇退役士兵中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向工作人员提交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立功证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3张。

  ( 二 )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报名时,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留存报考人员提交的原始证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考试和考核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县纪委(监察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民政局各抽调一名分管领导组成工作小组,负责联系并 委托异地考试中心进行命题、印制试卷、阅卷等工作。考试内容为中学语文、数学和政治,每门 40分,共 120分,其中初中知识占 80%、高中知识占 20%。文化 考试按 40%折算计入个人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时间为: 2012年 12月 22日上午 9: 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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