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3 15:45:09 文章来源: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简章(4)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开发区管委会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及递补资格的,责任自负。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宣部 (0546)8301295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0546)8326611
附表: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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