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7 16:42:58 山东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6月17日-6月23日8:00—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并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体检(各指定医院具体体检时间见附件2)。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附件2)。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几点说明:
1.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自行到本网站打印体检表。2.体检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复检,未通知的均为合格。3.收费标准根据各体检医院资质和体检项目收费标准执行。4.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根据本人情况自主选择指定医院体检。5.体检当天早上要空腹。6.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可自行统筹安排体检时间,但必须于6月23日完成。
(三)材料审查(6月25日-6月30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成绩单(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课程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4年上半年在东营考试合格人员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我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
(四)资格认定。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及材料审查工作,因个人原因影响认定的,责任自负。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提交相关材料时,同时上交一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
(三)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领取时间及教师资格认定后续工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敬请关注,因个人原因影响认定工作的,责任自负。
材料报送地点:东营市教育局一楼(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联系电话:8337171 8326411
2.东营市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及咨询联系电话
东营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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