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8 10:07:39 山东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6月18日12:00—6月28日12: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国考人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可登陆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query.cn?op=doQueryCond&sid=660&pram=certi进行查询;省考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1.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其中:国考人员、省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科目)一致;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2.选择济南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为现场确认点;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高新区的考生就近选择历下区或历城区作为现场确认地点。
4.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5.网报结束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型纸,双面打印)。
(二)现场确认:
6月26日—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与网上申请所选确认点一致,地址详见附件)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A3型纸,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原件、复印件。
3.具有济南市户籍的申请人员,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非济南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济南的申请人员,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驻济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户籍或人事关系证明。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7.《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与《教师资格申请表》粘贴照片、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教师资格类别)。
9.使用专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一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10.考试合格证明或专业修学证明:
①国考人员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在济南市参加2013、2014年全国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合格人员不需提交);
②省考人员提交《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在济南市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省考合格人员不需提交);
③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表格,可登陆济南市教育局(http://www.jnedu.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三)资格认定。济南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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