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2 10:51:36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
2015山东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及复检申请流程
山东人事考试网(http://sd.hautu.com/)为你带来:《2015山东公务员考试: 体检标准及复检申请流程》山东华图将第一时间同步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15年山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相关信息,敬请收藏本站。更多咨询戳>>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报考常识问题指导或在线咨询山东华图官方微博。
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检?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的人员确定后,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组织体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安、监狱、戒毒系统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有关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以上就是2015山东公务员考试: 体检标准及复检申请流程?如需更多2015山东省考资讯点击>>2015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2015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相关链接:
【招考公告】2015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招考职位】2015山东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报名入口】2015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时间
相关内容推荐:
信息汇总——2025山东省考招录专题|职位检索|历年分数线
辅导课程——2025山东公务员笔试课程 | 在线咨询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