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0 08:43:31 文章来源: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滨州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滨州市部分市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门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附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三张。登记表和承诺书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zhrss.gov.cn)和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进入考察阶段时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的介绍信);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报到证;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四)领取准考证
请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门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共分实践技能操作和面试2个环节。实践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按照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和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实践技能操作、面试考务费各70元。